2022年7月16日上午, ***校区行知楼3 楼过道阳台杂物间发生火灾。
一、基本情况
2022年7月16日上午10点41分,***校区消防监控主机显示行知楼3、4楼烟感报警,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护校队员前往查看,护校队员发现实训室3楼过道阳台处杂物间有浓烟和较大明火,火势已经窜到4楼同一处杂物间,护校队员立即就近使用灭火器、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,火势很快得到了有效控制。工作人员随即拨打了119火灾报警电话,消防救援队赶到现场时明火已经扑灭,指导善后处理后离开。
党委保卫部联合后勤管理处对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,起火房间原为楼道阳台,物业公司清洁工将此处加装明锁后作为堆放杂物和休息所用,屋内堆放较多易燃杂物,由于暑假气温高,太阳直射易燃物发生自燃,最终造成此次火灾。
二.启示与建议
(一)案例启示
1.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火灾防范意识较差。物业工作人员擅自将大量易燃杂物堆放在太阳暴晒的阳台,导致太阳暴晒直射后发生自燃。
2.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。物业公司对消防重点区域的日常防火巡查不到位,未及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,未对私自堆放杂物的阳台进行清理,从而消除火灾隐患。
(二)防范建议
1.物业公司加强消防安全管理。物业公司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,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,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,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2.物业公司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。物业公司应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;同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和灭火演练,提高员工火灾应急处置能力。